自民國110年7月1日開始,依化妝品產品登錄辦法第3條,化妝品品牌商或進口輸入業者,應至登錄平台進行產品登錄。
業者或消費者欲知該產品有無執行登錄作業,可至 “化粧品產品登錄平台系統-民眾查詢” 專區進行搜尋。
化粧品產品登錄平台系統-民眾查詢:https://cos.fda.gov.tw/TCAL/cospq/cospq0101f.j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