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粧保養產品包裝應該如何標示?
2021/02/12

化粧品應該如何標示
自108年7月1日起,化粧品業者依法不得在化粧品上標示虛偽誇大或與醫療效能相關的文字敘述、圖案或符號,例如過去化粧品常見的「瘦身」、「醫藥級」、「雕塑曲線」、「藥用」、「刺激毛囊細胞」、「減輕肌膚鬆弛」、「燃燒脂肪」等字眼,都可能被認定為具有虛偽誇大或涉及醫療效能,而遭到主管機關裁罰。
除了上述不得標示事項外,只要是法律定義的化粧品,業者都須在商品「外包裝」或「容器」上,明顯標示以下事項:
- 品名
- 用途
- 用法及保存方法
- 淨重、容量或數量
- 全成分名稱 (應依含量,由高至低排列標示;但成分含量小於或等於1%,或屬彩粧使用的色素成分者,得於其他含量大於1%之成分後任意排列。)
- 使用注意事項
- 製造或輸入業者名稱、地址及電話號碼
- 輸入產品的原產地
- 製造日期及有效日期、製造日期及保存期限或有效期間及保存期間
- 批號
除了全成分名稱可以以英文標示外,其他事項都應以中文標示,且成分標示應依含量由高至低排列,以避免誤導消費者對產品成分、功能的認知。
另考量到部分化粧品體積較小(外包裝或容器最大的表面積小於40平方公分),無法於外包裝或容器進行完整標示,業者亦可將上述法定應標示事項標示在標籤、仿單、卡片、吊牌或說明書中。